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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直排入海排污口排放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481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9日 |
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修订版)》要求,本季度共监测日排废水量大于或等于100吨入海排污口32个,其中直排入海工业企业排污口11个,市政入海排污口21个。
结果显示,32个直排入海排污口(北海市12个、防城港市8个、钦州市12个)均达标排放,达标率为100%。
请各有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继续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巩固成效,保持入海排污口全部稳定达标排放。
联系人及电话: 陈洋,0771-57145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