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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直排入海排污口排放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976号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5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直排入海排污口排放情况的通报

2021-06-25 10: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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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修订版)》要求,北海、防城港、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监测第二季度日排废水量大于或等于100入海排污口共34个,其中直排入海工业企业排污口10个,市政入海排污口24个。

结果显示,34个直排入海排污口北海市12个、防城港市9钦州市13均达标排放,标率为100%

请各有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继续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巩固成效,确保入海排污口全部稳定达标排放。我厅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联系人电话:邓博智0771-57145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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