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区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1—6月,我区112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有110个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8.2%;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228个水功能区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为100%;全区37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4个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为91.9%;95个在用的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有89个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3.7 %。在2021年1—6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中,广西有10个市跻身全国前30名,其中7个市跻身前10名,柳州市为全国第1名。
二、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持续抓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印发实施《漓江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21年度工作计划》,突出抓好漓江、钦江、南流江、九洲江、白沙河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召开2次全区水环境质量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每天分析水质自动站数据,梳理水质未达Ⅲ类断面情况通过工作技术交流群向各市预警,指导地市精准治污,确保重点流域水质稳定达标。
(二)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督促指导各市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规范化建设工作。优化相关地市供水格局,完成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报送政府审批。开展群众信访举报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问题核查检查,督促地方加强整改。
(三)加强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监管。组织开展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按季度通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开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指导各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并对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未覆盖的排污口上半年、下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
(四)加强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管理。对全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进行摸排,形成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督促各市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136个工业集聚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有127个,占比93.4%。
(五)督导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崇左市典型案例进行一线督促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同时,组织全区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自查整改。对全区城市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督性监测,全区70段城市黑臭水体有66段水质达标,水质达标率为94.3%,较2020年有明显提升。
(六)推进沿海三市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防钦沿海三市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沿海三市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指出各项问题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6月底,1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0个,完成率90.9%,达到整改方案工作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