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快推进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经研究,定于2021年10月29日在南宁市召开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8: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大楼20楼会议室(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三、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处、科财处负责人;
(二)各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科长,武鸣、隆安、田东、合山、良庆、马山、鹿寨、柳江、灵川、资源、灌阳、龙圩、万秀、海城、上思、东兴、灵山、覃塘、北流、陆川、凌云、八步、东兰、忻城、兴宾、金秀、扶绥生态环境局局长;
(三)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技术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各项目县汇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每个县汇报时间3分钟。
(二)各市生态环境局汇报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任务进展情况。每个市汇报时间3分钟。
(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财处负责人讲话。
(四)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处负责人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参会,并收集汇总参会人员名单,于2021年10月28日前将本市参会回执表发送至邮箱gxnchj@163.com。
(二)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处周春华,0771-5302120、13978743626。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