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各项重点工作,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持续深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
(一)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深入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建立排查污染源三级项目清单。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有关单位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推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
(二)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加快推进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的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持续推进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研究制定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重点排污单位纳入名录,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开展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废弃井等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三)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土壤污染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函》,督促各市落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整改。强化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监管,发布并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指导推动各市落实污染管控措施。
二、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一)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分解2023年度任务下达各市,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各地实施一批农村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印发实施方案,推进平陆运河沿线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科学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二)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扎实推进隆安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推进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推动各地加强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改造和粪污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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