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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桂林市九华山A-1(原桂林火柴厂)地块移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函

2020-04-22 16: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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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海宏洋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桂林市九华山A-1(原桂林火柴厂)地块移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桂林市九华山片区A-1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该地块修复后达到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同意移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422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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