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20〕72号),要求各地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最新要求,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近期,我厅会同自治区商务厅组织中石化广西分公司、中石油广西分公司等单位召开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中石化、中石油反映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加油站存在规划风险,拟迁址重建;二是部分加油站即将租赁到期,续租事宜存在纠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精神,深入推进“帮企减污”活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增强主动帮扶意识,主动对接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重视并解决好企业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一批企业关心的实际问题。
二、针对存在规划风险的加油站,请各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加油站业主,逐个加油站明确是否迁建、何时迁建等关键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三、针对即将租赁到期、尚未明确续租事宜的加油站,请各市生态环境局召集租赁方、加油站业主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逐个加油站明确是否续租、何方承担改造工作等关键问题,尽快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四、请各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沟通汇报,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中石化广西分公司,中石油广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