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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20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自查评估报告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0〕1464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4日 |
自治区爱卫办:
《自治区爱卫办关于请报送2020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有关材料的通知》(桂爱卫办(2020)19号)收悉。现将我厅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成情况自查评估报告报送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印发实施《广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监督考核,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一大批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十三五”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数量3129个,累计完成262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覆盖率18.4%。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促进了农村水环境质量改善,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为了强化协调联动,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关于下达2019-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分解下达各市。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以及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
(二)加强规划引领。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建立现状基础台帐。在全面摸清现状的基础上,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为下一步科学、有序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条件。目前,大部分县已经完成规划编制。
(三)出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19〕12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环函〔2017〕270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广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四)开展培训指导。举办2020年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培训班,各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各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及业务负责人281人参加参加培训,提升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五)突出整治重点。优先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治理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和村庄密度较高、人口较多的地区,兼顾其他区域,梯度推进。2020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选点时优先安排2020年乡村风貌提升精品示范型和设施完善型村庄,原则上应保障精品示范型村庄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市、区)延伸覆盖至设施完善型村庄。
(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村镇逐级填报统计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摸底调查,基本掌握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状况、设施建设和运行、污水与改厕工作统筹推进等情况,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台账。
(七)加强运行管理。为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面了解掌握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组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2020年6月,完成专项排查工作,建立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台账。7-11月,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有关地方切实整改到位,坚决整治“晒太阳”现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
三、存在的困难
一是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仍严重不足。广西属后发展欠发达地区,每年获得的中央资金和自治区本级安排的资金仅够实施一批示范项目,覆盖面较小。全区仍只有18%左右的建制村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距离全国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
二是因新冠性肺炎疫情及雨季原因,多数项目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调研指导。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调研指导,对严重滞后的项目,我厅将采取措施,通过发文通报各有关县人民政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按时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二)完善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积极争取列入国家拉网式全覆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省区,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更大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农村环保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形式,推动市场主体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推动开展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农村环保设施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
附件:1.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任务完成表
2.联络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任务完成表
自评项目 |
具体内容 |
“十三五” 规划目标 |
完成情况 |
责任单位 |
主要指标完 成情况 |
村庄综合整治完成数量,个 |
2700 |
3129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国家卫生城市比例和国家 卫生乡镇(县城),%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 |
自治区水利厅 | |||
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
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比 例,% |
18.4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
乡道、村道整洁实现情况 (具备条件的县道实现“田 路分家”、“路宅分家”,路 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 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附件2
联络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周春华 |
男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工程师 |
13978743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