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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行业扶贫工作亮点清单的函

2020-07-24 16: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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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行业扶贫工作亮点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厅行业扶贫工作亮点清单随函报送。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业扶贫工作亮点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724

附件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业扶贫工作亮点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工作亮点

主要做法及成效

备注

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助力脱贫攻坚

通过开展广西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将生态环境建设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实施生态扶贫战略,在百色市、崇左市、南宁市的贫困县区实施了206个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投资52.48亿元,并获得山水林田湖草中央奖补资金11.10亿元。截至6月底,已开工项目184个,累计完成投资30.56亿元,切实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促进贫困地区绿色经济发展,惠及贫困人口约28.37万人。同时通过雇请当地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使之实现家门口就业,为当地脱贫摘帽提供有力支持,并打造了“田东县古榕江综合治理项目”等亮点项目,已成功助力一批实现脱贫,有效将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生态文明等元素融为一体。


2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

20203月,我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函》,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各市合理规划水源布局,严格划分调整依据和划定审批程序,规范标志设立。督促各市确保20209月底,力争7月底完成“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14个设区市目前均已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批复工作。

根据全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统计系统显示,截至717日,全区4110个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2265个已划定批复水源保护区,占比55.1%。全区1063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970个已划定批复水源保护区,占比91.3%,在全国排第12名。352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76个已划定批复水源保护区,占比78.4%,在全国排第18名。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村水源地管理,督促指导各设区市尽快完成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保护区标志的规范设立,稳步推进保护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任务。


3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村庄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监督考核,突出整治重点。优先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治理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和村庄密度较高、人口较多的地区,兼顾其他区域,梯度推进。在九洲江、南流江流域先行先试,开展了博白县径口镇周垌村、福绵区福绵镇十丈村等2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将这2个试点项目列入了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清单。2020年,投资2.8738亿元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完成14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53个正在实施中。项目建成后,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村庄环境得到改善,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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