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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确保 地下水水质稳定整改工作方案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0〕1318号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确保 地下水水质稳定整改工作方案的函

桂环函〔2020〕1318号

2020-07-22 1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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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土壤司:

近期,生态环境部核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监测结果,其中有3个点位水质较差,存在完不成考核任务的风险。为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确保地下水考核不出现极差点位和保持各点位地下水水质稳定,完成地下水考核目标任务根据《加强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帮扶整改方案》的要求,我区立即组织人员实地调研,对行政区域内的较差点位进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结合实际,分析原因,提出了确保十三五期间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的措施我厅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确保地下水水质稳定整改工作方案》,现随函报送。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确保地下水水质稳定整改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722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确保地下水水质稳定整改工作方案

我区2019年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监测结果中有3个点位水质考核较差,存在完不成考核任务的风险为贯彻落实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原环境保护部签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完成地下水考核目标任务,确保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地下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加强地下水污染源源头监管为重点,采取监督指导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下半年,要确保地下水考核不出现极差点位和保持各点位地下水水质稳定,完成地下水考核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

组织各市生态环境局对各辖区内考核点位所在区域开展全面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南宁市西乡塘区甘蔗研究所、北海市云南路60号和玉林化肥厂生活区3个较差水质考核点位,分析较差点位产生的关键原因。对集水范围内农业、工业、服务业产排污情况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各类污染源详细信息,对于在排查中发现集污治污设施损坏、故障的情况要求立行立改,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单位与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优化调整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

根据《关于开展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十三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基础上,进行适度补充完善和优化调整,构建科学合理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三)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一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二是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减少污水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建设,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对新建城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内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成较为完善的排水防涝设施。三是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按要求完成污泥处理处置任务,大力推进污泥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四是强化生活垃圾处置管理,严禁利用洼地和竖井倾倒生活垃圾。五是加强岩溶区的工矿业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工业废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的一体化污染。(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三、时间节点

20207月底前,各市生态环境局对各辖区内考核点位所在区域开展全面污染源排查工作。重点完成南宁市、北海市和玉林市超标因子识别、污染源排查,分析较差点位产生的关键原因。

20208月底前,按要求完成实地调研、咨询论证和技术审核,并报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现状分析和优化调整建议报告》

20209月至202012月,强化督与宣传,按照确定的考核点位和指标要求,完成一轮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自治区统筹、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抓好本行政区内相关工作落实,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分工,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把问题整改到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督促指导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作,定期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团队加强对工作过程中的指导,提高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二)强化技术和资金保障

积极对接国家有关技术单位和专家,开展广西调研,帮扶广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适用于广西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的应用研发。积极争取中央各类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本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需要保障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拓展融资渠道。督促各污染责任主体企业积极筹集资金,保障治理项目按时完成。严格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视频等新兴媒体的宣传平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知识,宣传地下水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增强公众地下水保护的危机意识,提高公众保护地下水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和保护地下水环境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全民科学素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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