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桂柳路39号地块移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0〕1626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
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桂柳路39号地块申请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录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桂柳路39号地块效果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该地块修复后达到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同意移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