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或因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各省需公布本行政区域土壤环境状况,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将广西农用地与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情况
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详查管理与推进工作成效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积累的先进经验被多次刊登于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简报。截至2020年底,完成全区111个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并形成“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类别划分成果,累计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面积达到889.0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并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其中疑似污染地块24个,污染地块90个。地块相关信息均已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多部门联动监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建立广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目前已完成3次名录公布,共12个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截至2020年底,我区再开发利用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面积总和为28.82万平方米,均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我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