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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2〕88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注】本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动态更新工作制度,将不定期增补、移除或更正排污单位,完善排污单位信息。

2022-05-27 18:5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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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以及有关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我厅组织各市筛选了拟纳入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经征求厅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意见,并充分吸纳生态环境部增补意见,研究制定了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名录共包含3000家排污单位,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74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118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63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675家。现将名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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