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令第27号)要求,现将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地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地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开链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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