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铝合金废余料工业化再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评类别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2〕24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
广西南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明确广西南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万吨年铝合金废余料工业化再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评类别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来文材料,该项目利用铝灰渣、铝屑废料、铝箔废余料进行再生铝提取回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条“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规定,该项目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