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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110千伏港兴(空港)送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42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110千伏港兴(空港)送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08-07 15:2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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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110千伏港兴(空港)送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104-451400-04-01-645503]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110千伏港兴(空港)送变电工程包括新建110千伏港兴变电站工程、新建港兴站T接110千伏上龙~贤仕Ⅱ线路和新建港兴站T接110千伏上龙~龙源线路。项目建设地点主要位于崇左市扶绥县境内,部分线路跨越南宁市江南区,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站工程。新建110千伏港兴变电站工程位于崇左市扶绥县王村,主要建设内容有:主变压器(终期3×50兆伏安,本期1×50兆伏安),110千伏出线(终期3回,本期2回)。

(二)线路工程。港兴站T接110千伏上龙~贤仕Ⅱ线路起自110千伏港兴变电站,讫于已建110千伏上贤Ⅱ线T接点,线路全长约15.3千米(其中约0.54千米线路跨越南宁市江南区),其中新建单回路架空线路长约7.5千米,单回路电缆线路长约7.8千米,新建杆塔31基;港兴站T接110千伏上龙~龙源线路起自110千伏港兴变电站,讫于已建110千伏上源线T接点,线路全长约26千米(其中约1.5km线路跨越南宁市江南区),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78基。港兴站T接110千伏上龙~贤仕Ⅱ线路和港兴站T接110千伏上龙~龙源线路在崇左市扶绥县王村至中马屯路段沿着山脊走线,约2.04千米线路跨越南宁市江南区,占线路总长度的4.94%。

项目建设区共占地1.9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62公顷,临时占地0.34公顷。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103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的0.94%。

二、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要求。项目开挖产生的土方大都可以回填,产生少量临时弃方,经后期覆土绿化等综合利用后,不产生永久弃渣。

三、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重点工作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 、地点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电磁环境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及变电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千伏/米和0.1毫特斯拉的控制限值。

(二)变电站设计中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确保项目线路沿线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走线穿越广西崇左白头叶猴自然保护区岜盆片区弄板片与咘遵片中间的非保护区地带时,应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落实工程环保措施。

(四)加强与项目周边公众的沟通,进一步做好电磁辐射的相关解释和宣传工作。

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本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超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时,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及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请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及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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