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核医学科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25〕561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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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核医学科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412-450103-04-05-883429]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71号。因业务发展需要,医院拟在青秀院区扩建新增使用镓-68开展PET/CT显像诊断项目、使用碘-131开展甲癌及甲亢治疗项目、使用镥-177、锕-225、砹-211开展前列腺癌治疗项目、使用镭-223开展骨转移瘤治疗项目、使用碘-125粒子源开展植入治疗项目、使用锶-90(钇-90)放射源开展敷贴治疗项目。扩建项目涉及101号楼一楼PET/CT中心、102号楼一楼ECT工作区和核素治疗区、103号楼一楼粒籽病房等四个工作场所。
(一)使用镓-68开展PET/CT显像诊断项目。
本项目依托现有101号楼一楼PET/CT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镓-68开展PET/CT显像诊断项目。拟在热室房间新增一套热室安装锗镓发生器及自动分装仪用于镓-68的淋洗制备、分装,依托中心的注射室、注射后候诊室、VIP注射后候诊室、PET/CT机房、留观室等场所,进行镓-68注射、注射后患者的候诊、PET/CT显像诊断和留观。
(二)使用碘-131开展“甲癌”及“甲亢”治疗项目。
本项目拟对医院青秀院区102号楼一楼东侧办公室区域进行重新设计和布局,新建核素治疗区,将原有办公室改造为核素病房(8间)、甲亢留观室(1间)、污洗/固废间(1间)、服药间(1间)、储源室(1间)、分装室(1间)、甲测室(1间)、敷贴治疗室(1间)等辐射用房及其他配套辅助用房,使用碘-131开展“甲癌”及“甲亢”治疗项目,其中甲癌患者使用核素病房进行医学留观,使用现有ECT工作区的SPECT/CT进行碘扫,复查摄碘情况。
ECT工作区原许可的使用碘-131治疗甲亢项目不再开展。
(三)使用镥-177、锕-225、砹-211开展前列腺癌治疗项目。
本项目拟在新建核素治疗区使用镥-177、锕-225、砹-211开展前列腺癌治疗项目。项目核素使用核素治疗区储源室暂存,使用核素治疗区分装室抽药并在服药间进行注射,其中注射镥-177药物后患者使用核素病房进行医学留观。
(四)使用镭-223开展骨转移瘤治疗项目。
本项目拟在新建核素治疗区使用镭-223开展前骨转移瘤治疗项目。项目核素使用核素治疗区储源室暂存,使用核素治疗区分装室抽药并在服药间进行注射。
(五)使用碘-125粒子源开展植入治疗项目。
本项目碘-125粒子源拟使用新建核素治疗区储源室暂存,使用核素治疗区分装室进行粒子质控、消毒、装弹,依托现有101号楼一楼PET/CT中心的PET/CT进行粒子植入,以及依托103号楼一楼钇-90微球治疗项目用粒籽病房进行医学留观。
(六)使用锶-90(钇-90)放射源开展敷贴治疗项目。
本项目拟在新建核素治疗区敷贴治疗室开展锶-90(钇-90)敷贴治疗项目。
核医学科扩建后,PET/CT中心、ECT工作区产生的放射性废水汇入101号楼一楼东南面原有槽式衰变池暂存,核素治疗区、粒子病房等产生的放射性废水汇入102号楼一楼南面新建槽式衰变池暂存。核医学科新建核素治疗区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PET/CT中心、ECT工作区以及粒籽病房仍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敷贴用放射源属于Ⅴ类密封放射源。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
该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时产生的电离辐射。
项目属扩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27%。
二、《报告表》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因项目运行所致年剂量管理约束值分别为5毫希弗和0.1毫希弗。通过现场监测和模式估算,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因项目运行所致年有效剂量均不会超过《报告表》确定的剂量管理约束值,同时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重点工作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院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使用地点、技术参数、规模以及辐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用场所,必须实行分区管理,严格按规定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张贴有关标识;
(二)严格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等措施,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辐射环境安全;
(三)放射性废水按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固体放射性废物按相关标准要求处理;
(四)指定单位辐射安全负责人、配备管理人员和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
(五)制定完善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保卫制度、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等,建立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帐;
(六)严格按要求开展辐射环境监测、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七)按规定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四、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辐射安全许可。
五、本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使用地点、技术参数、规模及辐射安全管理措施发生重大变动,超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时,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竣工后,你院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医院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八、医院须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九、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该项目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核医学科扩建建设项目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核医学科扩建建设项目一览表
|
密封放射源 | |||||||||||
|
序号 |
核素名称 |
出厂活度(贝可) |
类别 |
用途 |
使用场所 |
数量 |
贮存场所 |
备注 | |||
|
1 |
锶-90 (钇-90) |
1.48E+08 |
V类 |
敷贴治疗 |
102号楼一楼敷贴治疗室 |
1 |
102号楼一楼核素治疗区敷贴治疗室内铅保险箱暂存 |
新增 | |||
|
2 |
镓-68 |
4.63E+07 |
V类 |
刻度/校准源 |
101号楼一楼PET/CT中心PET/CT机房 |
2 |
102号楼衰变室 |
原有 | |||
|
3 |
镓-68 |
9.25E+07 |
V类 |
刻度/校准源 |
1 |
101号楼一楼PET/CT机头内 |
原有 | ||||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
|
序号 |
核素名称 |
日最大操作量 (贝可) |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贝可) |
年最大 用量 (贝可) |
叠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贝可) |
用途 |
使用场所 |
场所分级 |
贮存场所 |
备注 | |
|
1 |
镓-68 |
2.96E+09 |
2.96E+06 |
2.96E+11 |
1.23E+08 |
PET/CT显像诊断 |
101号楼一楼PET/CT中心 |
乙级 |
暂存于PET/CT中心热室房间的新增热室 |
新增 | |
|
2 |
锗-68 (镓-68) |
2.96E+09 |
2.96E+06 |
2.96E+11 |
淋洗出 镓-68 |
新增 | |||||
|
3 |
氟-18 |
9.25E+10 |
9.25E+07 |
2.31E+13 |
PET/CT显像诊断 |
暂存于PET/CT中心合成热室 |
原有 | ||||
|
4 |
碳-11 |
3.70E+09 |
3.70E+06 |
1.15E+12 |
PET/CT显像诊断 |
原有 | |||||
|
5 |
氮-13 |
3.70E+10 |
2.96E+06 |
1.15E+12 |
PET/CT显像诊断 |
原有 | |||||
|
6 |
碘-125 (粒子源) |
1.78E+10 |
1.78E+07 |
1.78E+12 |
粒子植入 治疗 |
暂存于核素治疗区储源室保险箱中 |
新增 | ||||
|
注:1、碘-125粒子植入项目根据工作流程在102号楼一楼核素治疗区、101号楼一楼PET/CT中心流转使用,对两处工作场所均存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叠加。 2、碘-125粒子植入项目依托钇-90微球治疗项目用粒籽病房进行医学留观,按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管理。 3、碘-125粒子源年最大用量为1.78E+12Bq。 | |||||||||||
|
6 |
碘-125 (粒子源) |
1.78E+10 |
1.78E+07 |
1.78E+12 |
3.895E+09 |
粒子植入 治疗 |
102号楼一楼核素治疗区 |
乙级 |
暂存于核素治疗区储源室保险箱中 |
新增 | |
|
7 |
碘-131 |
2.22E+10 |
2.22E+09 |
5.55E+12 |
甲癌、甲亢 治疗 |
暂存于核素治疗区储源室铅罐中 |
新增 | ||||
|
8 |
镥-177 |
7.40E+09 |
7.40E+08 |
3.70E+11 |
前列腺癌 治疗 |
新增 | |||||
|
9 |
锕-225 |
2.22E+07 |
2.22E+08 |
2.22E+09 |
前列腺癌 治疗 |
暂存于核素治疗区储源室专用容器中 |
新增 | ||||
|
10 |
砹-211 |
6.50E+08 |
6.50E+08 |
6.50E+10 |
前列腺癌 治疗 |
新增 | |||||
|
11 |
镭-223 |
4.50E+06 |
4.50E+07 |
4.50E+08 |
骨转移瘤 治疗 |
新增 | |||||
|
12 |
锝-99m |
1.85E+10 |
1.85E+07 |
8.88E+11 |
1.08E+09 |
SPECT/CT显像标记 |
102号楼一楼ECT工作区 |
乙级 |
暂存于ECT工作区药物配置及注射室分装柜的铅罐中 |
原有 | |
|
13 |
钼-99(锝-99m) |
1.85E+10 |
1.85E+07 |
8.88E+11 |
淋洗出锝-99m |
原有 | |||||
|
14 |
锶-89 |
1.85E+09 |
1.85E+08 |
3.70E+10 |
肿瘤治疗 |
原有 | |||||
|
15 |
磷-32 |
7.40E+09 |
7.40E+08 |
7.40E+10 |
肿瘤治疗 |
原有 | |||||
|
16 |
钇-90微球注射液(抗癌药) |
1.20E+10 |
1.20E+08 |
1.20E+12 |
肝癌治疗 |
暂存于ECT工作区药物配置及注射室分装柜的铅罐中 |
在建(南政务(生态)环审〔2025〕14号已批复) | ||||
|
注:1、钇-90微球治疗项目根据工作流程在102号楼一楼ECT工作区、109号楼四楼手术室2流转使用,对ECT工作区工作场所存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叠加。 2、钇-90微球年最大用量为1.20E+12Bq。 | |||||||||||
|
16 |
钇-90微球注射液(抗癌药) |
1.20E+10 |
1.20E+08 |
1.20E+12 |
/ |
肝癌治疗 |
109号楼四楼手术室2 |
乙级 |
暂存于ECT工作区药物配置及注射室分装柜的铅罐中 |
在建(南政务(生态)环审〔2025〕14号已批复) | |
|
射线装置 | |||||||||||
|
序号 |
装置名称 |
类别 |
最大管电压(千伏) |
最大管电流(毫安) |
用途 |
使用场所 |
数量 |
备注 | |||
|
1 |
PET/CT |
Ⅲ类 |
140 |
715 |
PET/CT显像诊断、 碘-125粒子植入治疗 |
101号楼一楼PET/CT机房 |
1 |
原有 | |||
|
2 |
SPECT/CT |
Ⅲ类 |
140 |
2.5 |
SPECT/CT显像诊断 |
102号楼一楼SPECT/CT机房 |
1 |
原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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