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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2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30吨/年精铟技改及综合回收项目(不含5.2万吨/年锌回收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验〔2015〕183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30吨/年精铟技改及综合回收项目(不含5.2万吨/年锌回收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2015-12-22 11:38     来源: 环评处     作者: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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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30吨/年精铟技改及综合回收项目(不含5.2万吨/年锌回收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桂环验〔2015〕183号

2015年12月22日

全文下载:桂环验〔2015〕18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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