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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

2016-04-2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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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

规划类型:可作为南宁港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右江、左江、郁江及红水河等河段的岸线,规划涉及河段总长474.1km。

规划期限: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20年,中期为2030年,远期为2040年,并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总体发展定位:南宁港逐步发展成为以集装箱、件杂货、矿建材料、大宗散货和工业原材料及产成品运输为主,具备现代物流、装卸储存、临港工业、中转换装、保税商贸、旅游客运等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港口。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涉及江段内分布的17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规划涉及江段内的鱼类“三场”、评价范围内可能出现的野生重点保护动物、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及横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港口规划的实施,一方面会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从而为当地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港口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运营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也将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大气环境:港口运营期间道路扬尘、集疏运车辆尾气及装卸机械废气污染影响均较小,主要大气污染源来自散货码头装卸及堆存作业扬尘。经类比分析,通过采取洒水增加含水率,并结合围装防尘网等措施可有效抑制散货装卸、堆场作业过程中的颗粒物扩散污染,使港区场界TSP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声环境:规划实施后,疏港道路及铁路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大,道路两侧不宜布局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敏感建筑;码头装卸作业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应通过港区合理布局、声源自身降噪、传播途径阻隔等措施使港口场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场界外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

地表水环境:港区污水经自设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受纳水体水质贡献量不大。对位于现行的南宁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规划中心城港区沙井旅游码头岸线、忠良旅游码头岸线、西郊旅游码头岸线、陈东旅游码头岸线、上尧旅游码头岸线,评价要求在完成邕江取水口上移工作及撤销现行的南宁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前,不得进行开发利用。对位于郁江南乡镇西津库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规划六景港区南乡岸线,由于该岸线仅为预留岸线,周边工业企业的物流运输也并不依赖水运,且在旧版规划环评中已建议取消该岸线,因此,本次评价建议取消该预留岸线。

生态环境:规划划岸线开发利用过程中施工及运营期活动将破坏原有水生生境,可能造成港区局部水域生物的种类和密度有所降低,但不会对流域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利影响。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内规划中心城港区青山旅游码头、五象旅游码头岸线建成营运后将为景区游客开辟新的游览通道,对景区旅游功能具有正效应。位于横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内的规划六景港区独石湾旅游码头在由湿地保育区调整至合理利用区后,可为前往湿地公园的游客提供便捷的水运通道,有利于该区域规划功能的实施。规划岸线的开发利用并未造成以上鱼类产卵场及越冬场毁灭性的影响,且同类产卵场、越冬场在流域内还有分布,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污染排放,营运期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进出港船舶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等措施后,岸线的开发利用对评价河段鱼类种群的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物:到港船舶垃圾统一接收运至陆域处理;对来自疫区和境外的船舶产生的垃圾,必须进行卫生检疫,发现疫情时必须在船上杀菌、消毒处理。船舶废油应由海事部门指定具有相应资质部门有偿接收处理。港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生产垃圾可分类回收和处置。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产垃圾清运及处理率均达到100%。

(四)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港区必须从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等方面加强管理,防范和减少风险事故发生,通过采取设置防护距离,控制周边用地发展等措施可以将大气风险降至最低。港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港区风险事故应急处置纳入南宁市应急系统。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的实施将促进南宁港口与临港工业的发展,对完善区域交通体系具有积极意义,对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有促进作用。因此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的实施将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通过完善规划阶段的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实施对生态环境及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港口建设与环境敏感区的矛盾基本得以解决,与区域发展规划相协调促进,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布局总体合理,与其他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从生态和环境保护角度,在采取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和环保措施后,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是可行的。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规划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规划实施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规划的态度;

②本规划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规划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gxepb.gov.cn/)下载并查阅该环评简本,并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5月6日。

(七)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5878331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43号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771-2311630

电子邮件:nongliwei@163.com

联系人:农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6年4月2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