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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6-06-06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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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

建设地点:河池市巴马县、大化县、都安县

建设规模: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都安至巴马段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西部地区,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中横3线贺州~巴马公路的重要路段。路线起于河池市都安县澄江乡东谢村G210国道附近,与规划的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来宾至都安段相接,总体走向由东向西,路线向西与兰海高速公路(G75线)都安至南宁段相交后,沿途经都安、大化、巴马三县,终点位于河池市巴马县县城以西巴马镇拉塘村附近,与在建的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相接,主线推荐方案为K+A+K+D+K方案,全长115.314Km,其中,在都安县境内路线长15.400Km,大化县境内路线长72.890Km,巴马县境内路线长27.024Km。采用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双向4车道、100Km/h、路基宽度26m。项目同时设置4条连接线及1条支线。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1638132.6667万元。计划工期4年。

建设单位: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分布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46处,为沿线的村屯、学校。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地表水体保护目标主要有穿越百龙滩镇(红水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大化县都阳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化县古河乡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化镇景山村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大化镇凤翔村敢马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六也乡吞洞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古河乡四联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岩滩镇吉发村那人饮工程(发山)水源地保护区、岩滩 镇吉发村吉鸾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巴马县县城(盘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地表水体有红水河、盘阳河、澄江、地苏河、巴王河、羌桂河等。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区主要生态保护目标为广西都安地下河国家地质公园、大化红水河-七百弄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重点公益林、野生重点保护动植物。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征地拆迁地对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通过公路绿化可弥补部分损失的生物量;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也不会导致评价区生物多样性的降低。项目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原有的活动范围产生一定的干扰、阻隔,但不会造成物种数量的大量减少和消失,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混凝土拌和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根据预测分析,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中NO2、CO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一级标准,且占标率较低,不对评价范围内空气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用于农田农肥;施工废水需经隔油后引入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路面径流经公路两侧的排水沟排入沿河路段水体时,使沿线的河流水体的悬浮物总量增加,从而降低河流的水质,河流自净可以降低悬浮物的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全线由养护工人进行收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营运远期,项目穿越巴马县县城(盘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等其他饮用水保护区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概率不大,工程在穿越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段均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采用加强型防撞护墩或护栏,在进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处设置警示牌等。在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制订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工程运行的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gxepb.gov.cn/)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771-5828361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771-2796015

电子邮件:403918197@qq.com

联系人:梁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6年6月6日

文件下载:

报告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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