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6年06月22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及所属公司继续完成环评机构脱钩前已承接环评工作的函 | |
| 发文字号: 桂环函〔2016〕891号 | 发布日期: 2016年06月22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及所属公司继续完成环评机构脱钩前已承接环评工作的函
桂环函〔2016〕891号
2016年6月22日
全文下载:桂环函〔2016〕891号.pdf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