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6年06月22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及所属公司继续完成环评机构脱钩前已承接环评工作的函
发文字号: 桂环函〔2016〕891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6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及所属公司继续完成环评机构脱钩前已承接环评工作的函

2016-06-22 18:02     来源: 环评处     作者: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及所属公司继续完成环评机构脱钩前已承接环评工作的函

桂环函〔2016〕891号

2016年6月22日

全文下载:桂环函〔2016〕891号.pdf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