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25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环评机构及罗岭东等21名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报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7〕205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环评机构及罗岭东等21名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报

2017-10-25 17:37     来源: 技术中心     作者: 技术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环评机构及罗岭东等21名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报

桂环函〔2017〕2055号

2017年10月25日

全文下载:桂环函〔2017〕2055号.pdf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