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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7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贵台至防城公路主线(不含K4+450至K6+090、K7+250至K7+700、K9+980至K10+200、K42+500至K49+500)和大直至黄屋屯支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19〕12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贵台至防城公路主线(不含K4+450至K6+090、K7+250至K7+700、K9+980至K10+200、K42+500至K49+500)和大直至黄屋屯支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2019-05-07 16:16     来源: 环评处     作者: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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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贵台至防城公路主线(不含K4+450至K6+090、K7+250至K7+700、K9+980至K10+200、K42+500至K49+500)和大直至黄屋屯支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桂环审〔2019〕125号

2019年5月7日

全文下载:桂环审〔2019〕1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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