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4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崇左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工业废物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0〕3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崇左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工业废物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2020-02-24 17:35     来源: 环评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崇左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工业废物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桂环审〔2020〕35号

2020年2月24日

全文下载:桂环审〔2020〕35号.pdf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