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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富融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所属类别及审批权限的函

桂环函〔2020〕503号

2020-04-03 15:3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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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富融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广西富融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所属类别及审批权限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提供的材料表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含锌工业废渣为原料,采用回转窑高温还原挥发氧化工艺,生产次氧化锌,项目属化工类项目。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桂环规范〔2019〕8号),涉及危险废物最终处置的项目由我厅审批,不涉及最终处置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按其项目所属类别判定审批层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化工类项目,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权限在市级审批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43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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