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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利用防洪排涝洞排水建设水电站环境准入条件问题的函

桂环函〔2020〕516号

2020-04-09 18: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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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古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防洪排涝洞排水建设水电站环境准入条件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来文材料,利用防洪排涝洞排水建设水电站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开挖排涝隧洞约600米、地下暗河河道疏浚550米、利用排涝洞排水建设排涝电站一座。鉴于该项目是以防洪排涝为主,利用排涝排水兼顾发电的建设项目,该项目环评管理可不以纳入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和流域水电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为准入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49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大化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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