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鹏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厅关于横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评审批问题的函>(桂环函〔2017〕2086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病害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号),横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不宜认定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二、项目不再执行《环境保护厅关于横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评审批问题的函》(桂环函〔2017〕2086号)。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类别及项目的生产工艺(高温化制:病死畜禽—消毒破碎处理—干法化制—压榨脱脂—副产品工业油脂),横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环评文件等级为报告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4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