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水利局:
《关于兴安县上桂峡水库扩容工程环境准入条件问题的请示》(兴水利报〔2020〕34号)收悉。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一、上桂峡水库于1971年建成蓄水,属于《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建项目;上桂峡水库扩建属于《湘江流域综合规划》中扩建水库项目。因此,上桂峡水库扩容工程符合《湘江流域综合规划》、《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及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应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项目设计应在保障当地生产生活用水基础上科学设置生态流量,满足下游河段生态流量的时空分布需求,减轻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运行期间应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优良。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22日
(信息是否公开: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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