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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纳米粉体材料生产项目环评类别的函

桂环函〔2020〕1577号

2020-09-01 10: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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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河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鑫河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米粉体材料生产项目适用环评类别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来文材料纳米粉体材料生产项目是以银锭为原料,生产光伏用纳米银粉,主要工艺为采用硝酸溶银、过滤、中和等步骤生产硝酸银,再采用还原、分离、烘干等步骤,最终得到产品光伏用纳米银粉,因项目生产包含化学反应和工艺,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第“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类别管理,项目环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

20209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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