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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百色港平果港区那茂作业区平果铝业公司那茂码头工程变更环境管理事宜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0〕1951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
平果铝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明确百色港平果港区那茂作业区平果铝业公司那茂码头工程变更后环保手续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平果市新安镇新华村那茂屯东侧,原项目于2017年 11月获得环评批复(桂环审〔2017〕218号),一期工程于2018年7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工程目前未建。一期工程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后,因那茂码头的货物运输安排有变,码头运输货种发生变化,一期工程由原计划的煤炭运入和铝制品运出调整为煤炭运入和碎石、散装水泥、高岭土运出,装卸工艺也随之变化。
二、变动内容。
项目一期工程已建成2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设计年吞吐量200万吨,主要货种为煤炭(120万吨/年,运入)、碎石(30万吨/年,运出)、散装水泥(40万吨/年,运出)和高岭土(10万吨/年,运出);2个散货泊位共设置4条装卸线,分别是1条煤炭运入装卸线、2条碎石运出装卸线(其中1条与高岭土运出装卸线共用)、1条散装水泥运出装卸线。二期工程目前未建,拟建2个件杂货泊位,预计建设规模同原环评阶段设计规模。与原环评相比,变更内容为增加散货货种(碎石、散装水泥和高岭土),增加3条散货运出装卸线,减少1条煤炭运入装卸线;其他工程内容无变化。
变更后拟新增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一)碎石运出装卸线设置喷淋除尘系统;
(二)新增的散装水泥运出装卸线采取全封闭运输;
(三)取消1条煤炭运入装卸线,减少煤炭装卸扬尘;
(四)高岭土的含水率大于7% ,基本无扬尘影响。
在落实分析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该项目变更后的环境影响较变更前略有降低,对项目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该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内容应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你公司应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按《百色港平果港区那茂作业区平果铝业公司那茂码头工程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要求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新增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和人员,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实施。
(二)公开项目变更部分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在收到本函后,将《环境影响报告》送达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及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仍按桂环审〔2017〕218号文件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