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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授权百色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0〕2004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委托或授权百色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请示》(百环报〔2020〕205号)收悉。为落实《加快推进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政策》(桂政办发〔2020〕7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依法授权百色市行使《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四条第一、二、三款以外的审批权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