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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百色港田阳港区二塘作业区百色煤炭物流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0〕43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百色港田阳港区二塘作业区百色煤炭物流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0-12-14 08:5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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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百矿物流有限公司

《百色港田阳港区二塘作业区百色煤炭物流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总体情况。

百色港田阳港区二塘作业区百色煤炭物流项目配套码头工程(项目代码:2020-450000-55-01-045812位于百色市右江区富联村那猛屯与田阳区头塘镇二塘村交界处靠近右江边地块。原项目于201111月获得评批复文件(桂环审〔2011249号),工程实际建设内容相对环评阶段发生较大变化,主要有:

1.泊位数实际建设5个,相对环评阶段(3个泊位)增加2个泊位;

2.设计年通过能力为349.15万吨,相对环评阶段(210万吨)增加66.3%

3.散货货种为煤炭、河沙,相对环评阶段增加河沙货种。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工程环评文件。

(二)工程量。

变动后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1000吨级泊位(其中2个为散货进口泊位,3个为散货出口泊位),使用岸线300米,设计年吞吐量240万吨;主要货种为煤炭180万吨/年(其中运入30万吨/年、运出150万吨/年)、河沙60万吨/年(其中运入30万吨/年、运出30万吨/年),设计年通过能力349.15万吨。

码头前沿长300米、宽20米,后方道路、堆场、煤炭运输廊道等属百色煤炭物流项目(另行环评,文号:百环管字〔201128号)。水工结构采用高桩梁板结构,锚地设置在码头下游50米的右岸,面积为6912平方米。码头前沿布置3台圆弧摆动式装船机、2台固定式起重机。装船工艺为:(厂区装船皮带)→圆弧摆动式装船机→(船);卸船工艺为:(船)→固定吊→(自卸车→后方堆场)。工程总投资11351.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02万元。

(三)规划符合性。

工程所在岸线为《百色港总体规划》(2011年)中规划的二塘货运码头岸线,该岸线规划长度为300米,规划用途为预留。工程码头使用岸线长度为300米,货运货种为散货(煤、河砂),符合《百色港总体规划》(2011年)要求。

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

1. 制定增殖放流计划,并预留增殖放流经费,专项用于开展增殖放流行动。

2. 按监测计划开展水生生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 码头前沿及岸线两翼设置挡水围堰,码头前沿预留坡度,坡向后方陆域,防止初期雨水从码头前沿直接排入右江。

2. 码头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污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冲洗或后方堆场喷淋用水;码头生活污水委托保洁公司用罐车抽吸外运处置,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利用船载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相应要求后在航行中排放。机舱油污水依托码头配置的油污水接收设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和处置。

3. 对污水沉淀池进行扩容,容积不小于72立方米。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圆弧摆动式装船机臂架设置防尘挡板,采用微米级干雾抑尘技术,在向装船机供料的衔接处和固定式起重机的抓斗分别设置干雾抑尘喷嘴组、水雾喷嘴组,转运或卸料作业时同步启动抑尘设施。装卸作业落差控制在0.5米左右。

2. 建设岸基供电设施,运营期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装卸作业固体废物回收再利用;污水沉淀池沉渣外卖制砖;设备检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要求建设、运行和管理。船舶维修废物委托有资质的收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船舶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的收单位接收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每天22点至次日晨6点禁止施工(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的除外);夜间超标施工应完善手续,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

2. 施工前先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障,并加强设备保养。

3. 船舶进入市区禁止使用汽笛,合理使用风笛、电笛。

(六)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环境信息公开。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设计、施工阶段环保要求。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资金。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三、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无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污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满5年,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的,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者名单。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12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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