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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机收甘蔗加工装置技术改造升级项目调整变更环境管理事宜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0〕2300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机收甘蔗加工装置技术改造升级项目调整的部分子项目提请竣工环保验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原项目涉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9个糖厂,原项目于2018年2月27日获得环评批复(桂环审〔2018〕35号)。根据市场需求,本次对部分建设方案进行调整。
二、变动内容。
(一)原投资东江糖厂自动装包系统项目调整到伶俐糖厂实施,同时终止实施投资东江糖厂压榨槽改造项目。
(二)大桥制糖公司压榨槽改造;大桥制糖公司连续煮糖、立式助晶机、大桥制糖公司自动装包码垛系统、博庆石别糖厂自
动装包码垛系统、伶俐糖厂自动装包系统、博宣糖厂自动装包系统、伶俐糖厂双辊喂料器改造等七个子项目投资预算进行调整,主要为土建工程调整及设备选型更新调整。
变更后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污染物排放量、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无明显增加,该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内容应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你公司应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按《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机收甘蔗加工装置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要求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新增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和人员,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实施。
(二)公开项目变更部分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及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仍按桂环审〔2018〕35号文件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