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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钟山—富川县花山稀土矿区南矿段稀土矿开采工艺优化环境管理事宜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232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6日 |
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西钟山—富川县花山稀土矿区南矿段稀土矿项目开采工艺优化环境影响分析报告》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贺州市钟山县红花镇与花山瑶族乡交界处,采用以硫酸铵为原料的原地浸矿工艺开采稀土,设计生产规模为REO(稀土元素氧化物)1000吨/年。原项目于2019年7月获得环评批复(桂环审〔2019〕265号),其中母液处理工程分期建设3个500吨REO/年规模的母液处理车间,第一母液处理车间截至目前建设进度约为50%,第二母液处理车间以及其他工程尚未开工建设。原项目采用硫酸铵原地浸矿工艺,长期使用铵盐易造成矿区附近地表水和地下水氨氮超标以及土壤中氨氮残留等环境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次变更拟采用离子型稀土矿镁盐及其复合体系浸取—离心萃取连续化富集工艺(以下简称新工艺),替代传统的硫酸铵浸取—碳酸氢铵沉淀富集工艺(以下简称旧工艺)进行生产。
新工艺替代旧工艺可从源头消除氨氮污染,且稀土浸出率与传统硫酸铵浸取相当,同时钙镁满足土壤及水环境质量要求;获得的低浓度稀土浸出液以离心萃取富集工艺替代传统的碳酸氢铵沉淀富集工艺,流程缩减5道工序,稀土收率提高8个百分点以上,稀土超常富集500倍左右,生产的高浓度混合氯化稀土溶液直接供给稀土分离厂进行分离提纯,从源头避免产生放射性废渣,消除环保和安全隐患。目前该新技术已在广西崇左市稀土矿、福建龙岩市稀土矿等进行了小规模应用,取得良好的效果;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在江西赣州龙南足洞和定南木子山也开展了工业试验,取得良好的试验效果,并且已开始在其所属稀土矿山整合项目中进行应用。
二、变动内容。
本次变更拟将第二、三母液处理车间由传统铵盐开采技术变更为镁盐(硫酸镁)浸萃一体化新工艺。主要变动内容有:
(一)将第二、三母液处理车间由传统的铵盐开采工艺变更为浸萃一体化新工艺;使用新工艺后降低了污水处理工艺要求,原污水处理方案采用“超滤+一级膜+二级膜”组合工艺去除氨氮,优化变更后仅采用石灰“沉淀”(原理:MgSO4+Ca(OH)2→CaSO4↓+Mg(OH)2↓)等工艺即可,本次增加了萃取工艺和设备,优化变更后项目总投资基本不变。
(二)项目优化变更后,母液处理车间用地规划进一步优化,第二母液处理车间占地面积由5.19公顷减少至3.10公顷,第三母液处理车间占地面积不变。第二、三母液处理车间采用浸萃一体化新工艺,取消除杂池、沉淀池、配药池、压滤车间等。
(三)取消原设计的2个500立方米硫酸铵配液池和2个200立方米碳酸氢铵配液池,新设2个500立方米硫酸镁配液池和2个500立方米萃余液缓存池。新增母液预处理系统、萃取和反萃设施;优化变更后无需使用碳铵,取消碳铵泵;优化变更后不产生除杂渣,除杂渣仓库改为设备仓库;仓库面积无变化。
变更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不变,矿山工程及第一车间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不变,第二、三母液处理车间由传统的铵盐开采工艺变更为浸萃一体化新工艺,优化变更后氨氮最大年排放量由264.0吨/年减少132.0为吨/年,硫酸根最大年排放量为546.72吨/年不变。在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该项目变更后的环境影响较变更前明显降低,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内容应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你公司应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按《广西钟山—富川县花山稀土矿区南矿段稀土矿项目开采工艺优化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要求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新增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和人员,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实施。
(二)公开项目变更部分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在收到本函后,将《广西钟山—富川县花山稀土矿区南矿段稀土矿项目开采工艺优化环境影响分析报告》送达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及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仍按桂环审〔2019〕265号文件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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