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提供2021年需支持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建设项目清单的函 | |
发文字号:便函〔2021〕582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7日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部拟对2021年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商请你单位提供2021年需生态环境部支持做好环评审批服务的重大项目及规划清单(样表见附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提供2021年本单位、本领域、本地区内涉及环评事项的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清单(包括利用外资的重大项目),以及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划信息。涉及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军民融合、保密等事项请注明。
二、项目要求
在梳理相关项目及规划时,请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优先选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占用法定禁止开发区域、符合法定规划和相关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其中,2021年拟开工的项目请注明,生态环境部研究核实后将其纳入近期重点推进项目库,未注明的项目将纳入后备项目库。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将采取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间等措施,依法做好环评审批服务。
三、时间要求
有需支持环评审批项目的单位,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材料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正式发文),并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材料报送的不需要反馈。其中,涉密项目请以纸质件按《保密法》相关规定办理,不得通过电子邮箱传递。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余孟好
电 话:0771-5773925
邮 箱:gxhbjjdc@163.com
附件:2021年需支持做好环评审批服务的重大项目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需支持做好环评审批服务的重大项目清单
(样 表)
填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 所在地 |
总投资(亿元) |
行业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 单位 |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环评 进展 |
项目 依据 |
核准(审批)机关 |
是否拟在2021年 开工 |
备注 |
填表说明:1.项目名称尽量填写准确全称。2.项目所在地填到县。3.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请填手机号码。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请填写单位名称或未确定。5.环评进展,请填写“正在编制环评文件”或“已经受理在批”或“已批(批复文号)”。6.项目依据,请填写项目依据的规划名称、相关文件名称或其他推进依据。7.涉及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军民融合、秘密等事项请在备注里注明。7.需支持的规划环评审查事项请参照填写,只需填报已有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