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7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1年修订版)》备案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365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7日 |
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司法厅、大数据发展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及全区通用目录,送自治区权责清单工作管理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及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规定,经研究,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1年修订版)》及相关材料报你单位备案。
附件: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1年修订版)
2.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修订说明
3. 不列入权责清单事项表
4. 新增权责清单事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