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 > 权责清单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7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1年修订版)》备案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36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7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1年修订版)》备案的函

2021-03-17 11:3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司法厅、大数据发展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及全区通用目录,送自治区权责清单工作管理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及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规定,经研究,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1年修订版)》及相关材料报你单位备案。

附件: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1年修订版)

      2.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修订说明

      3. 不列入权责清单事项表

      4. 新增权责清单事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