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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7日
标  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1年修订版)》备案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365号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7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1年修订版)》备案的函

2021-03-17 11: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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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司法厅、大数据发展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及全区通用目录,送自治区权责清单工作管理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及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规定,经研究,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1年修订版)》及相关材料报你单位备案。

附件: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2021年修订版)

      2.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修订说明

      3. 不列入权责清单事项表

      4. 新增权责清单事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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