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机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771-5595343/5595346(政务窗口)、5773921(辐射处)、5355010(固体处)、5773925(环评处)、5714523(海洋处)、5300965(技术中心)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审批事项名称 |
受理日期 |
办理结果 |
备注 |
1 |
450000240827800791244 |
关于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1号至4号泊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的业务 |
2024-08-28 |
准予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