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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保厅2013年3月4日受理情况

2013-03-05 10:23     来源: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厅窗口     作者: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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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机关:自治区环保厅            联系电话:0771-5301565                      

序号

受理编号

审批事项名称

申请单位

基本情况

承诺办结截止日期

备注

1

Gxzf-Gsc-Proj-2013-18860

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进口资源加工区(钦南片区)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钦州市钦南片区。基本内容: 新建铁路从钦州港至大榄坪支线的大榄坪车站接轨,延伸至资源加工区。线路长度(12.53km)、铁路等级(工业企业I级)、设计行车速度(70 km/h)。投资额:人民币48952.38万元。主要环境影响为噪声影响、振动,扬尘大气污染。

2013-4-26

 

2

Gxzf-Gsc-Proj-2013-19063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及污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致富路108号。基本内容: 利用企业现有的两条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及市政污泥,工程设计处理垃圾规模为2×700t/d,每年处理量为43.4t;处理污泥规模为2×150t/d,每年处理量为9.3t。投资额:人民币31494万元。项目设置三个水处理系统,分别处理垃圾渗滤液(210m3/d)、一般废水(483.4 m3/d,包括:污泥处置尾气除臭系统产生的污水、垃圾卸料平台冲洗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余热发电废水(250m3/d)。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作为工艺用水回用于水泥生料磨喷水;一般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污泥处置尾气除臭系统补水;余热发电废水处理后回用于余热发电冷却循环水系统补水。所有废水处理后均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且均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废有灰渣和电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包含少量的垃圾焚烧飞灰)。炉渣和煤渣主要成分相同或接近,可以进行煅烧,工艺上,炉渣将与煤渣一起作为生料进入回转窑熔入熔融玻璃体内形成水泥熟料,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20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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