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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变更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示

2020-01-08 09:2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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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受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递交的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关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钦州市。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12月24日海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链接。

四、公示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4日。联系电话:0771-5714523,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邮编:530028。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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