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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6号、17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示

2021-01-04 09: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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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受理了孚宝(钦州)码头有限公司递交的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6号、17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项目名称: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6号、17号泊位工程;建设地点:钦州市。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8日。联系电话:0771-5714523,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邮编:530028。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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