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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

2011-06-03 23:26     来源:自治区环保厅     作者:自治区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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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综述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十一五”时期是我区经济持续较快增长,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的时期,也是我区环保事业发展最快、取得成绩最大、环保工作发挥作用最明显、环保地位得到迅速提升的五年。“十一五”广西经济总量比“十五”翻一番多,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超过13.5%,比“十五”快2.7个百分点,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GDP)比2009年增长14.2%,人均生产总值为2005年的2.17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面对艰巨繁重的污染减排任务、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质量要求、面对资源加工型的经济结构的严峻形势,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区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全区设区的14个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的由2005年的11个城市增加到2010年的13个城市(从2005年的78.6%提升到2010年的92.9%),为“十一五”时期的最好水平;地表水整体水质优良,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由2005年的91.3%提高到2010年的96.9%,满足水环境功能目标的比例由2005年的93.6%提高到2010年96.9%,重点流域1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与贵州、广东、湖南三省交界的8个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2010年全年各监测项目平均浓度符合一、二类水质的监测站位达89.6%,比2005年上升14.3%,2010年海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89.6%,比2005年上升12.2%,逐年趋好。城市声环境质量良好,“十一五”期间,14个设区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处于好或较好的状态,2010年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整体好于2009年。

  这五年,我们的天变得更蓝了,水更清了,地更绿了,空气更清新了,生活环境变得更好了,人与自然更和谐了,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山清水秀生态美”已成为广西发展的优势和名片!

大气环境

  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14个设区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结果,2010年广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仍保持在二级水平。14个设区市中,达到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要求(达二级)的城市有13个,超过二级标准(达三级)的城市1个(柳州市)。与2009年相比,达标城市数量增加了1个(河池市)。

  各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表示城市受污染程度的综合指标)范围为0.99~2.23,平均值为1.40,比2009年(1.47)下降了0.07。

  14个城市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14~0.073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均值为0.031毫克/立方米(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与2009年相比略有降低。年平均浓度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有南宁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和崇左市等13个城市,柳州市达三级标准。

  14个城市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15~0.036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二级标准0.08毫克/立方米),与2009年持平。

  14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28~0.073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二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与2009年持平。

  “十一五”期间,广西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污染水平呈现显著下降趋势,二氧化氮污染水平略有上升但上升趋势不显著,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水平呈现下降趋势但不显著;环境空气质量五年均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有南宁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百色市、贺州市、来宾市和崇左市10个城市。从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特征上看,“十一五”期间,城市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和二氧化硫,2005年以二氧化硫为首要污染物的城市有7个,到2010年降至5个。

  酸雨

  2010年城市酸雨污染平均水平与2009年相比略有加重。降水酸度pH平均值范围为4.39(桂林市)~6.82(崇左市),平均值为5.05,较上年(5.20)降低了0.15个pH值单位。酸雨频率范围为0%(钦州市)~90.1%(桂林市),年平均酸雨频率为33.2%,比2009年(25.5%)上升了7.7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从城市的整体变化情况看,降水pH年均值略有上升但上升趋势不显著,从城市酸雨频率的变化情况看,整体水平呈现显著的下降趋势。

  措施与行动

  实施节能减排方案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的攻坚年,为确保“十一五”二氧化硫约束性指标任务的胜利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挂牌督办、预警调控、通报批评、区域限批以及约谈等行之有效的减排机制和管理模式,促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工作落实。

  持续开展减排专项行动自治区政府编制污染减排预警调控工作方案,采取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倒逼机制,以排放总量目标控制为基本要求,将控制量分解落实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上下联动适时监控,切实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经国家核定,2010年我区二氧化硫排放量90.38万吨,比2009年(89.05万吨)上升1.49%,比2005年(102.32万吨)下降11.66%;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我区“十一五”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102.32万吨减少到92.2万吨,削减9.9%的目标任务。

  严格督查问责

  抓好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对全区各市所有污染减排计划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开展全区污染减排大规模督查工作。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行业和重点企业减排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全区共投入25亿元,建成了133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项目。12家火电企业共27个机组全部建设了脱硫设施,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提出的15个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已全面完成,工业企业治污能力显著提升。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和生产咨询机构管理;建立清洁生产绿色信贷机制;对全区169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率

  201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43平方米,比2005年(6.50平方米)增长29.6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1.06%,比2005年(26.05%)增长5.01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26.78%,比2005年(21.22%)增长5.56个百分点。

水环境

  状况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0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31.26亿吨,比2009年增加2.2%;其中:工业废水16.52亿吨,生活污水14.74亿吨,分别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2.8%和47.2%,COD排放总量为93.69万吨,比2009年下降4.04%;其中:工业COD49.27万吨,生活COD44.42万吨,分别占COD排放总量的52.6%和47.4%;工业COD排放量比2009年下降12.1%;生活COD排放量比2009年下降1.8%。

  地表水环境

  广西33条主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比2009年略有提高,大部分河流可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其中:63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Ⅲ类标准,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目标要求,水质达标率为96.9%,较2009年(96.8%)提高了0.1个百分点。

  珠江水系的红水河、黔江、浔江、西江、北流江、都柳江、融江、洛清江、龙江、柳江、漓江、桂江、难滩河、归春河、下雷河、黑水河、水口河、平而河、明江、左江、右江、邕江、郁江、贺江,长江水系的湘江、资江,独流入海水系的南流江、九洲江、武利江、钦江、防城江,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河流水质为“优良”;珠江水系的刁江、独流入海水系的北仑河年均水质不符合Ⅲ类标准,河流水质为“轻度污染”,刁江主要超标因子为重金属,北仑河主要超标因子为有机污染物。

  “十一五”期间,广西河流水质达标率和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比例均呈显著上升趋势,河流水质明显改善;32条主要河流变化趋势分析表明(难滩河2010年前无监测数据),五年来河流综合污染程度均呈不显著下降趋势,总体水质保持良好。

  近岸海域水环境

  2010年,广西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整体良好,全年各监测项目平均浓度符合一、二类水质的监测站位达89.6%,比2005年上升14.3%,比2009年上升2.1%;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为4.2%,比2005年下降6.2%,比2009年下降4.2%。海洋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9.6%,比2005年上升12.2%,比2009年下降2.1%。

  水库水环境

  2010年对龙滩水库、岩滩水库、土桥水库、澄碧河水库、百色水库、凤亭河水库、大王滩水库、西津水库、青狮潭水库、龟石水库、苏烟水库和小江水库等12座水库开展水环境监测表明:全年期、汛期和非汛期除大王滩水库水质为Ⅳ类,其他水库各水期水质均为Ⅱ~Ⅲ类。除大王滩水库水质为轻度富营养化程度外,其他水库水质均为中营养化程度。

  2005年只对青狮潭水库、澄碧河水库、大王滩水库、凤亭河水库、小江水库等5座水库开展水环境监测评价工作。2010年度与2005年度相比较,水库水质状况青狮潭水库、凤亭河水库、小江水库水质无明显变化,大王滩水库、澄碧河水库水质有所下降,其中大王滩水库水质从中营养上升到轻度富营养状态。

  地下水环境

  广西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主要受大气降雨及地表水位升降影响。与2009年相比,除柳州市和黎塘监测区地下水年平均水位小幅上升外,其余监测区地下水年平均水位均呈下降趋势。

  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标准综合评价,全区地下水质量总体以优良和良好级为主,但局部有较差级和极差级水质存在,地下水水质污染以点状污染为主,局部存在有小范围的面状污染,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汞等。

  措施与行动

  “十一五”期间,我区环保事业围绕污染减排,从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开展工作,加大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力度,淘汰和关闭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的决策部署,确保“十一五”环保规划确定的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胜利完成。

  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通过实施《2010年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各地并签订目标责任状,更加明确了减排目标责任。全区污染减排大规模督查工作,夯实了计划项目的建设、运行及执行等情况。经国家核定,2010年我区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93.69万吨,比2009年(97.63万吨)下降4.04%,比2005年(106.98万吨)下降12.43%。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我区“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05年的106.98万吨减少到94.0万吨,削减12.1%的约束性减排指标任务。

  工业废水治理

  五年来,全区共筹资35亿元,完成重点企业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建设396项。97家制糖企业清洁生产和末端废水生化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废水日处理能力达100万吨,南宁、来宾、崇左等市糖厂清洁生产水平、水循环利用率显著提高,吨蔗用新鲜水不到1立方米,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全区97家淀粉企业建成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日处理能力达23万吨。

  生活污水治理

  目前全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2005年,我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为36.36%,“十一五”期间,全区共投资94.86亿元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103项,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3.55万立方米,建成配套管网2286.4千米;全区污水处理率75.99%,比2005年提高39.63个百分点。成为全国第九个、西部第二个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省区。

  流域海域治理

  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建立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目标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符合要求。坚持“陆海统筹”,实施碧海行动计划。加大滩涂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合理布局养殖区域,推行清洁健康养殖模式,防止海岸生态破坏。

声环境

  状况

  2010年,广西城市声环境质量整体保持较好水平,其中78.6%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处于好或较好水平,50.0%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

  区域声环境质量

  监测的14个设区市中,区域声环境质量好的占7.1%,较好的占42.9%,轻度污染的占50.0%。各城市均未出现中度污染。与2009年相比,2010年整体声环境污染水平略有加重。设区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的城市有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玉林、百色等6城市,下降城市占监测统计城市的42.9%,下降幅度最大的城市是防城港市,下降了3.39分贝;平均等效声级上升的城市有南宁、梧州、贵港、贺州、来宾、崇左等6城市,上升幅度最大的城市是贺州市,上升了2.39分贝;钦州、河池基本持平。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监测的14个设区市中,64.3%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28.6%的设区市为较好,7.1%的设区市为中度污染。与2009年相比,2010年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整体好于2009年。平均等效声级下降的有南宁、北海、防城港、贵港、百色、贺州、崇左等7城市,设区市的50.0%,其中下降幅度最多的是崇左市,下降4.9分贝;柳州、桂林、梧州、钦州、玉林、河池等6城市平均等效声级均有所上升,占监测统计城市的42.9%,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梧州市,上升0.9分贝;来宾市平均等效声级与上年持平。

  措施与行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为载体,创建卫生城、文明城为契机,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整治,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控制,进一步规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完善城市功能区规划,改善交通设施状况,同时实行城区道路敏感路段机动车禁鸣,严格执行功能区噪声达标管理制度,及时查处噪声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执法到位,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辐射环境

  状况

  2010年,全区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据全区空气、土壤、地表水等环境要素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全区辐射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范围。

  陆地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2010年,广西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未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监测范围值为72.4~84.2纳戈瑞/小时,平均值为76.7纳戈瑞/小时,与2009年监测结果比较无明显变化。

  全区环境地表伽玛辐射剂量率范围值为32.2~220.2纳戈瑞/小时,与2009年监测值相比,为同一水平,无明显变化。与广西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相比无显著变化,均处于正常水平范围。

  空气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空气中气溶胶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0.09~0.33mBq/m3、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0.68~1.36mBq/m3;大气沉降物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0.06~0.11Bq/(m2•d)和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0.57~0.78Bq/(m2•d),均为环境正常水平。

  水体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境内珠江水系和长江水系主要河流断面的水体中,铀、钍、镭-226、钾-40、总α、总β、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浓度均为环境正常水平。
广西北海北部湾近岸海域海水中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铯-137活度浓度均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规定的限值内。

  土壤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

  全区土壤中铀-238、钍-232、镭-226、钾-40、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含量,与1986年广西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为同一水平,属正常范围。

  环境电磁辐射水平

  南宁市环境电磁辐射监测点综合场强测量值为0.8~0.9V/m,与2009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有关公众照射参考导出限值,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措施与行动

  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加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对核技术应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核技术应用单位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加大对辐射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2010年安全收贮了53家单位的144枚闲置废弃放射源。

  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

  制定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试行)》,规范全区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为全区进行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提供了技术依据。

  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

  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班。2010年度,全区共培训辐射工作人员420人。通过培训加大了辐射安全和防护法律法规的宣贯,增强了各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法律意识,提高了企业的辐射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技能。

固体废物

  状况

  2010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231.68万吨,比上年增长9%,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9.14万吨,比上年下降24%。全区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437.50万吨。

  措施与行动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一是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借助新技术提高含银、铟、铋等有色金属尾矿的综合回收;二是建材生产企业大量利用尾矿渣、粉煤灰、冶炼炉渣、窑炉废渣等为原料掺烧水泥和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三是发电企业利用石煤、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燃料生产电力。四是制糖行业推广制糖—蔗渣造纸或替代燃煤、制糖滤泥制复合肥等循环产业链。2010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4230.67万吨,综合利用率67.8%。

  推进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按照《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广西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1座,地级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座,到2010年底,广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招标完成率为75%,危险废物暂存库已试运行;已建成柳州、北海、钦州、玉林、百色、河池6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其中百色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通过验收,其余各市项目也正在加紧建设中。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至2010年底,全区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49座,无害化处理能力为11133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7.24%,比2009年增长15.4个百分点,比2005年增长35.9个百分点。

  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成立

  2010年9月,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正式成立;至12月,中心人员、办公场地、设备到位,制度和管理到位,并正常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土地

  状况

  土地概况

  据2010年度全区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全区土地总面积237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42.4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62%;园地面积109.9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3%;林地面积1334.1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15%;草地面积112.3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3%;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面积84.1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6.7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86.2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3%;其他土地180.0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8%。2010年耕地较“十五”末(2005年)耕地增加177489.15公顷(其中水田减少74127.68公顷,旱地增加251616.83公顷)。

  耕地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1997年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在非农建设项目上严格实行“占一补一”政策;二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落实以后,农民个体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自发开垦土地,增加了耕地面积;三是随着农村经济效益的显现,农民自主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将园地、林地、草地转垦为耕地等。

  水田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或遭人为破坏,致使无法引水灌溉;二是森林砍伐,生态环境破坏,河道淤积断流;三是种田花工多,生产投资大,收益低,以至丢荒、转产;四是产业结构调整,将水田改种其他经济作物等。

  石漠化

  根据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2006年~2015年)统计数据,广西现有石漠化土地237.91万公顷,占岩溶土地面积的28.6%。石漠化已成为广西最为突出的生态问题。

  水土流失

  根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81.2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其中轻度侵蚀146.66万公顷,中度侵蚀87.41万公顷,强度侵蚀34.27万公顷,极强度侵蚀7.47万公顷,剧烈侵蚀5.42万公顷。水土流失在全区范围内均有分布,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部分地区有重力侵蚀和泥石流,沿海地区有少面积的风蚀,在岩溶地区还存在一种特殊的侵蚀方式溶蚀。在桂东南花岗岩地区还存在危害严重的一种水土流失形式—崩岗,据调查,全区崩塌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崩岗达27767座。

  措施与行动

  水土流失治理

  继续实施重点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和崩岗防治工程。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09万公顷,其中:坡改梯498.62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462.11公顷、经果林202.52公顷,种草40.89公顷,封育治理28693.39公顷。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加强对各地落实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强化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

  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从规划控制、市场配置入手,切实管住建设用地总量、严控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确保用地供应结构合理化。

  积极应对地质灾害

  提前做好部署,开展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隐患普查,加大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启动全区地质灾害避险知识万村培训宣讲活动。

农村环境

  状况

  我区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传统粗放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尚未根本转变,环境管理和环保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农田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工矿企业污染呈现出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的态势,部分地方群众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已成为我区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措施与行动

  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管理

  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和强化监管为主线,以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加大投入,推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

  自治区财政从2010年安排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00万元,组织实施了28个农村环保项目建设,以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内容,推动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

  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工程

  按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抓好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14个村屯生活污水处理试点项目,14个项目在12月底已全部通过初步验收。

  编制广西农村环境连片集中整治规划

  经过统筹谋划,确定了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总目标,以“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为抓手,以国家实行“以奖促治”政策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选取若干重点区域、以连片整治的方式,集中资金开展农村区域环境治理示范,努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已编制广西农村环境连片集中整治规划,并制定了农村环境连片集中整治示范工作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向环保部和财政部申请将我区列为国家农村环境连片集中整治示范省(区)。

森林

  状况

  森林资源

  至2010年底,全区森林面积1378万公顷,比2005年增加126万公顷,人均森林面积0.3公顷;森林覆盖率58 %,比2005年增加5.3个百分点;林木生长量5576万立方米,林木消耗量3736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6.02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0.92亿立方米。

  森林有害生物

  2010年,广西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34.95万公顷,发生率为3.1%,比2009年下降3.2%。新增桂平市松材线虫病疫点。森林病虫成灾面积0.51万公顷,成灾率为0.40‰,属偏重发生年份。全年无公害防治8.47万公顷,无公害防治率87.20%。

  森林火灾

  2010年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715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382起,较大森林火灾333起;火场总面积16906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600公顷;烧毁成林蓄积50014立方米,烧死幼树3749万株;森林火灾受害率0.12‰。

  措施与行动

  林业法制管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格执行国家林地审批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

  植树造林

  完成植树造林面积275099公顷,其中:完成荒山造林143254公顷,迹地更新119935公顷,低效林改造造林11910公顷。

  按工程项目分,退耕还林工程完成人工造林20405公顷(工程建设涉及9个市、36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560公顷,珠江防护林工程完成人工造林8831公顷,沿海防护林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7604公顷。

  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总面积51396公顷,其中退耕还林工程3001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36153公顷,珠江防护林工程4435公顷,沿海防护林工程7807公顷。

  沼气池建设

  新增户用沼气池16万座、新增大中型沼气工程489处。

  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及投资

  2010年广西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共投入159461万元,包括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珠江、沿海防护林工程、病虫害防治及疫病监测等建设。

自然生态

  状况

  近年来,广西已初步形成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广西典型森林生态系统、自然湿地、沿海红树林和野生动植物种群和高等植物群落得到了有效保护。

  物种多样性

  广西已发现和命名的野生维管束植物共计297科、1820属、8562种,居全国第三位,其中属国家I级重点保护植物18种(类),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61种(类),广西重点保护植物84种(类)。已知有陆栖脊椎动物1145种,数量居全国第二位。其中,属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有32种;属国家II级保护野生动物有135种;广西重点保护动物147种。

  生态系统多样性

  广西生态系统类型有森林、灌丛、湿地等;淡水生态系统主要有河流生态系统、湖泊生态系统、库塘生态系统等;海洋生态系统有潮间带滩涂湿地生态系统、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海草床生态系统、珊瑚礁生态系统、浅海生态系统、深海生态系统、海岛生态系统等。

  遗传多样性

  丰富的生物物种资源,构成了丰富的遗传多样性。花卉、药材、油料、果类等经济植物资源丰富;动物遗传多样性也相当丰富,并具地方特色。

  措施与行动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印发实施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出台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全区14个设区市和73个县完成了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其中大部分已经过同级人大审批由政府印发实施。出台了《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约100个乡镇和村庄编制了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规划,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

  加大生态建设资金投入

  201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2000万元,补助31个生态农业项目、1个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和2个生态文明村建设示范项目区实施;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9.91亿元,用于26个市县开展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自治区政府开展了1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环保部等7部门联合组织对我区建立2年以上的1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评估,弄岗等8个国家级保护区的管理水平评估为“优”, 6个国家级保护区的管理水平评估为“良”;对广西崇左白头叶猴自然保护区、涠洲岛自然保护区以及恩城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了调整优化。

  截止2010年底,我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7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50个,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9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45.10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10%。

  生物多样性保护

  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召开了纪念生物多样性保护年大会,成立了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咨询专家委员会,建设了广西生物多样性网站,完成了“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合作项目广西示范项目”,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完成了广西凤山县维管束植物调查工作,开展了龙州、宁明、靖西、那坡4县物种资源调查工作。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境保护,重点物种监测与保护,开展广西火桐、望天树、兰科、苏铁、金花茶、白头叶猴、东部黑冠长臂猿、瑶山鳄蜥、黑叶猴、白颈长尾雉、黄腹角雉、冠斑犀鸟等重点物种及栖息地的调查监测,实施广西火桐、广西青梅等5个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

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状况

  气候概况

  2010年,广西各地年平均气温17.2~23.8℃,全区年平均气温21.1℃,较常年偏高0.6℃,比“十五”末(2005年)高0.3℃;各地年降水量871.7~2554.6毫米,全区平均年降水量1546.0毫米,接近常年值,比2005年多101.7毫米。各地年日照时数1200.4~2160.7小时,全区平均年日照时数1503.4小时,较常年偏少31小时,比2005年多41.4小时。

  气象灾害及影响

  2010年广西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旱涝灾害突出。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出现的夏秋冬春连旱影响最重;汛期暴雨频繁,强降水造成严重洪涝灾害;有3个热带气旋影响广西,初旋偏晚,总数偏少,影响偏轻。此外,强对流天气、寒潮、霜(冰)冻也给广西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全年因气象灾害共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166.5万公顷,绝收面积8.7万公顷,受灾人口2560.7万人次,死亡138人,失踪5人,直接经济损失108.7亿元。总的来看,2010年广西气象灾害属偏重年份。与2005年相比,农作物受灾面积增加14.0万公顷,死亡人数增加2人,失踪人数增加5人,受灾人口增加672万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7.6亿元。

  干旱

  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中旬和2010年9~11月,广西分别出现夏秋冬春连旱和秋旱。全区1309.0万人受灾,发生饮水困难324.5万人;农作物受旱面积107.9万公顷,绝收面积4.2万公顷;旱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9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6.0亿元。2009年8月1日至2010年4月20日的夏秋冬春连旱历时8个多月,对广西农业、林业、江河航运、旅游、水力发电及人民生活造成不同程度影响,尤以桂西北灾情最为严重。全区90%以上的县(市、区)受灾,旱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6.0亿元。

  暴雨洪涝

  2010年,广西除热带气旋引起的暴雨洪涝外,全年受其他天气系统影响引起的暴雨洪涝共造成981.2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46.8万人,发生饮水困难4.8万人,死亡115人、受伤1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6.7万公顷,绝收3.9万公顷;倒塌房屋6.9万间,损坏房屋7.7万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2.5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0.5亿元。以5月31日至6月2日的强降水天气过程引发的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最大。

  热带气旋

  2010年影响广西的热带气旋有3个,较常年偏少2个,初旋偏晚,影响偏轻。全区225.5万人受灾,累计紧急转移安置11.6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8万公顷,绝收0.3万公顷;倒塌房屋0.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6.4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2亿元。

  强对流天气

  2010年3~10月,广西部分地区出现大风、冰雹及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共造成34.2万人受灾,死亡2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8万公顷;损坏房屋6.6万间,倒塌房屋0.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 1.1亿元。其中,2010年广西共发生雷击事件146起,致使23人死亡,18人受伤;雷电引发火灾或爆炸4起,建(构)筑物、办公及家用的电子电器设备不同程度受损,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9.6万元,间接经济损失84.25万元。雷击事件主要发生在4~9月。雷电灾害最频繁、造成伤亡人数最多、直接经济损失最大的是7月,共造成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64万元。

  地质灾害

  2010年,我区地质灾害是近十年来最严重的一年。据统计,全区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210起,其中滑坡597起,崩塌526起,塌陷53起、泥石流17起、其他(地裂缝等)17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48起,84人伤亡、1人失踪、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1.91万元。与2009年相比,全区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增加859起,死亡及失踪人数增加66人,受伤人数减少44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085.19万元。

  措施与行动

  启动应急预案

  2010年广西气象部门严密监测各类灾害性天气,加强预测预警,主动服务,气象服务效益显著。全年共启动应急响应10次,应急响应天数104天。

  发布气象预警

  2010年自治区发布《重大气象专报》等服务信息306期,各级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暴雨、台风等灾害预警信号3487次,2亿多人次通过手机短信接收到预警信息。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2010年国家和自治区共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1.2亿元,对400余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治理,完成12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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