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10月
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6.2%,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全区13个设区市首要污染物均为O3,1个设区市首要污染物为PM10。全区城市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全区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值4.03,同比上升0.19个指数。按照综合指数进行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由好向差),河池排名第1,南宁排名第14。
(二)2018年1月—10月
全区优良天数比例为91.0%,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全区平均出现27.4个污染天,距离90.3%优良天数比例目标仅剩8.1个污染天,近三年11月—12月全区平均污染天为8.8天。全区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要实现37微克/立方米目标,11月—12月PM2.5浓度应不高于45.2微克/立方米,近三年同期平均浓度为45.1微克/立方米。2015年未达标城市PM2.5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要实现38微克/立方米目标,11月—12月PM2.5浓度应不高于45.1微克/立方米,近三年同期平均浓度为46.2微克/立方米。14个设区市1月—10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由好向差)依次为:北海、防城港、崇左、河池、钦州、贺州、桂林、百色、南宁、柳州、梧州、贵港、来宾、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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