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2022年3月
全区112个国考监测断面中,66个断面有监测数据,其中64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7.0%,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12个,占18.2%;Ⅱ类水质断面40个,占60.6%;Ⅲ类水质断面12个,占18.2%;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3.0%;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溶解氧、总磷。
按流域进行水质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桂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柳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郁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粤桂沿海诸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二)2022年1—3月
全区112个国考监测断面中,111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9.1%,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26个,占23.2%;Ⅱ类水质断面62个,占55.4%;Ⅲ类水质断面23个,占20.5%;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0.9%;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
按流域进行水质状况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桂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柳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郁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粤桂沿海诸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红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22年3月
全区开展35个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简称水源地)水质监测,水源达标率为97.1%,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6.1%,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
14个设区市中,除北海市外,其他13个市水源达标率、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同比持平。北海市水源达标率为66.7%,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67.3%,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超标水源地为牛尾岭水库(超标指标为pH值)。
(二)2022年1—3月
全区35个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97.1%,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8.9%,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超标水源地为牛尾岭水库(超标指标为pH值)。
全区14个县级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全区71个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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