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2年1—4月,全区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110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27个,占24.1%;Ⅱ类水质断面59个,占52.7%;Ⅲ类水质断面24个,占21.4%;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1.8%;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
按流域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桂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柳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郁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粤桂沿海诸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红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22年4月
全区35个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简称水源地)水质监测,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
(二)2022年1—4月
全区35个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97.1%,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9.2%,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超标水源地为牛尾岭水库,超标指标为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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