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3年1—2月,全区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110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8.2%,同比持平。其中,Ⅰ类水质断面38个,占33.9%;Ⅱ类水质断面55个,占49.1%;Ⅲ类水质断面17个,占15.2%;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1.8%;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
按流域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桂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柳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郁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粤桂沿海诸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红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23年2月
全区开展33个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简称水源地)水质监测,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二)2023年1—2月
全区33个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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