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广西“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均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50个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未达到考核目标的2个断面是桂林市洛清江龙溪断面(Ⅲ类)和百色市难滩河隘屯断面(Ⅱ类)。
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的7个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均满足考核水质要求。
2020年第二季度广西14个地级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包括52个地表水和7个入海河流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是梧州市、柳州市和河池市,相对较差的是玉林市、钦州市和北海市。
二、集中式饮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区共有37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纳入“水十条”考核,其中有36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水源达标率为97.3%,达到国家“水十条”94.9%的考核目标,环比持平,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8%,环比上升0.1个百分点,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超标水源为龙潭村地下水,超标因子为pH值。
全区共有106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其中99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水源达标率为93.4%,环比下降5.5个百分点,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9.3%,环比下降0.7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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