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2020年9月
全区51条主要河流共布设97个监测断面,除廖平桥、贝江口、浪溪江、大洲、扒齿、磨盘山、石咀、白额、东笋、东江、马陇和三江口等12个断面生态环境部未共享数据外,其他85个监测断面中,80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4.1%,同比下降1.8个百分比。其中Ⅰ类水质断面8个,占9.4%;Ⅱ类水质断面55个,占64.7%;Ⅲ类水质断面17个,占20.0%;Ⅳ类水质断面5个,占5.9%;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5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总磷和氨氮。
按流域进行水质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桂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柳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郁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独流入海流域水质状况为“良好”。
(二)2020年1—9月
2020年1—9月,97个监测断面中,除廖平桥、贝江口、浪溪江、大洲、扒齿、磨盘山、石咀、白额、东笋、东江、马陇和三江口等12个断面生态环境部未共享数据,其他85个监测断面中,83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6%,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6个,占7.1%;Ⅱ类水质断面62个,占72.9%;Ⅲ类水质断面15个,占17.6%;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2.4%;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2个断面均属于独流入海河流,分别为钦江高速公路西桥和南流江六司桥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溶解氧。
(三)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1.地表水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1—9月,52个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96.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V类)断面比例为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0)。珠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96.0%);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100%)。
14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由好向差)依次为:柳州、桂林、河池、崇左、来宾、梧州、贵港、贺州、百色、南宁、防城港、玉林、北海、钦州。
2.入海河流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1—9月,7个入海河流断面均达到国家水质考核目标。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20年9月
全区监测36个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5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7.2%,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8.1%,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14个设区市中,除北海外,其他13个城市水源达标率、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同比持平。北海市水源达标率为66.7%,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64.9%,同比上升17.7个百分点。超标水源为龙潭地下水水源地,超标项目为pH。
(二)2020年1—9月
全区37个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来宾市河东河西水厂5月已取消),有36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7.3%,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7.8%,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超标水源地为北海市龙潭地下水水源地,超标项目为pH。
全区132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124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3.9%,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9.8%,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
(三)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1—9月,37个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其中龙潭地下水水源地水质未达到Ⅲ类水质,但达到“不低于现状”的考核要求)。
85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6个水源地中取消10个、停用1个),82个达到考核要求,3个(南丹县接龙滩水库、那坡县东泉地下水、钟山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未达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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