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2021年4月
全区115个国控监测断面中,110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5.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24个,占20.9%;Ⅱ类水质断面68个,占59.1%;Ⅲ类水质断面18个,占15.7%;Ⅳ类水质断面5个,占4.3%;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5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按流域进行水质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桂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柳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郁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粤桂沿海诸河水质状况为“良好”;红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二)2021年1—4月
全区115个国控监测断面中,112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7.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其中Ⅰ类水质断面27个,占23.5%;Ⅱ类水质断面72个,占62.6%;Ⅲ类水质断面13个,占11.3%;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2.6%;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3个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按流域进行水质状况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桂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柳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郁江支流水质状况为“优”;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粤桂沿海诸河水质状况为“良好”;红河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2021年4月
全37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6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7.3%,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97.9%,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
14个设区市中,除北海外,其他13个市水源达标率、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同比持平。北海市水源达标率为66.7%,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65.0%,同比上升7.6个百分点。超标水源地为龙潭地下水水源地(超标指标为pH)。
(二)2021年1—4月
全区37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5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源达标率为94.6%,同比下降2.7个百分点;水量达标率为96.6%,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超标水源地为龙潭地下水水源地(超标指标为pH)和牛尾岭水库(超标指标为石油类和总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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