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防城港核电二期工程临时放射源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桂环审〔2021〕354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防城港核电二期工程临时放射源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109-450602-04-05-832342]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于深圳市大鹏新区鹏飞路大亚湾核电基地工程公司办公大楼。公司拟在防城港核电厂厂区内西北部建设一座放射源暂存库,用于暂存防城港核电二期工程探伤作业单位使用的探伤源,并负责后期的运行管理。该暂存库设计暂存能力为含源探伤机64台,其中包含2枚钴-60密封放射源、62枚铱-192和硒-75密封放射源,每台探伤机设计最大装源活度为3.7×1012贝克,该64枚源均属II类放射源。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含放射源探伤机暂存时产生的电离辐射。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5%。
二、《报告表》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剂量管理约束值分别为5mSv和0.25mSv。通过现场监测和模式估算预测,暂存库管理辐射工作人员和暂存库区域活动的公众不会因该项目运行而受到超过剂量限值的辐射照射。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
《报告表》确定的剂量管理约束值合理,公司建设的放射源暂存项目对环境影响符合辐射环境保护要求的结论可信,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可行,从辐射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我厅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核技术应用项目以及放射源安全管理措施要求从事暂存活动。
三、核技术应用过程中须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设置红外监视器等安保设施,源库门双人双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放射源存放及保管区域,防止放射源丢失或被盗;
(二)指定公司辐射安全负责人、配备管理人员和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
(三)制定完善的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监测方案等,建立出入库放射源台帐;
(四)公司应严格按要求开展源库周围辐射环境监测、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五)认真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四、本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放射源暂存库规模、辐射防护结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地点、暂存放射源类别、活度、数量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超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时,须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七、公司须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八、请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该项目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