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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融安县人民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1〕38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融安县人民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2021-11-26 08:2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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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融安县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11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融安县人民医院

《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融安县人民医院。

二、单位地址: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一区324号。

三、法定代表人:覃庆凡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B0576]

融安县人民医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射线装置

序号

装置名称

用途

类别

台数

活动

种类

1

医用诊断X射线机

影像学诊断

7

使

2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

介入治疗

1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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